承担规划编制、项目管理制度制修订、项目统筹部署安排、项目进展和质量监督检查、信息化建设、地质调查资料管理等工作;开展技术指导、技术交流、项目成果集成和应用推广工作;承办立项指南编制、任务书下达、月季报统计分析以及资质申报、变更、年检等工作。
承担地质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工作,组织申报和管理科研项目,引进、研发和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;组织开展成果交流、登记及转移转化工作,申报科技奖项,编制地质调查技术标准规范;开展对外合作、技术交流和地学科普工作。
组织开展基础性、公益性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调查项目;承担省级地勘基金项目技术支撑工作;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远景评价工作和省级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;承办省政府出资勘查项目探矿权管理的初审、项目监督检查、质量和成果管理工作。
承担灾害地质、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、城市地质、农业地质、生态地质、地热地质等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;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守、调查评价、监测预警等工作以及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。